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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房子2007年拆迁,政府分配给我们120平的拆迁面积给我们,当时可以以2300一平方的价格购买附近小区的房子,但是当时我大姨当时要买房子,所以我母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和我母亲所拥有的这个权利给了我大姨,大姨许诺如果到时候她们家如果拆迁,还是会把这个拆迁面积还给我们,今年我大姨房子要拆迁了,现在她们不承认这件事,让我们白白损失了一套房子,请问通过法律途径是否可以解决?

您好:2007年拆迁如你们和大姨之间有书面协议还可以提出有关权利,否则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按照你的叙述现在该房屋权利人应该是你的大姨,所以基于该房屋在此动迁的权利人也应该是你的大姨。

回复时间:2017-05-15 13:21:46 回复律师:金牌大律师 咨询热线:021-5877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