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金牌大律师网!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

021-58773177

13818527711

您现在的位置是:金牌大律师网>律师文集 >

二手房买卖中的附随性问题

来源:金牌大律师作者:上海律师时间:2014-09-19

大家对于二手房在买卖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是关注的焦点,这点没错,但我要提醒的是也不要因此忽略与房屋交易相关的一些随附性问题,而且往往容易出现纠纷问题。须关注有以下六项事宜:

1、 结清水表账单:由于本市自来水公司目前实行的是户名住宅地址制度,买卖双方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按自来水公司规定:不论是谁使用的,凡发生逾期未缴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的住户,则停止供水。在合同中约定交房日之前的水费由谁承担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别忘了将交房日的上个月份的已缴讫水费账单作为合同附件。

2、 协助煤气过户: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买卖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卖方在交房日前一个月已缴清的煤气费账单,共同到燃气部门办理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买卖双方除了要在《房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中注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外,还要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具体日期。

3、结清电话费:有的家庭已经安装了多门电话线路,此时买方就要仔细问清楚,并且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是一根还是两根线路,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转让价是否包含电话线。买方可以让卖方将电话移走,然后另外申请安装电话。如确因电话线路或号源紧张而非要卖方的不可,那就要和卖方一起到电信部门拉一张截止到交房日的结算帐单,一并清结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4、 协助有线电视过户: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由于二手房买卖中有一部分是空关房,平时无人居住。卖方一般不去付有线电视的月租费,造成拖欠。时间一长,有线站自然要作封端处理了。买方可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卖方应当提交交房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以及有线电视凭证。买方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

5、结算维修基金: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转让住宅时,维修基金账房中剩余部分的款额是不予退还的,其中卖方缴纳的剩余部分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证明,凭《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结算交割单》可向买方收取。

6、迁移户口(也是重点提醒的问题):买卖二手房,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以外,卖方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是发生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也是最易危及到买方利益的一种纠纷。

房屋交易一旦因户口发生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复杂。由于户籍的迁入和迁出等均归公安机关管理,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因此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是不予受理的。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又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比如,卖给买方的房屋是卖方唯一的一套房屋,没有其他的房屋可供卖方迁入户口,则无论买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机关都是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的。相应地,买方的户口也就无法迁入。预防的办法只有事前合同中约定,并明确前出时间,及违约赔偿方式。

上一篇:购买小区车位应注意的问题! 下一篇:2014年小产权房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