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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佣金纠纷。2015年8月16号在中原地产通过中介购买新虹桥首府的房子,当日签订了居间协议,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之下现在发现自己签订了非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的《房屋买卖合同》,还有中原地产自己的格式佣金确认函。但在8月20日我们有电话告知不购买此房屋,现在2015年8月8日中介需要我们支付佣金费以及补偿金,我们认为没有构成实际的购买与最终成交,所以不需要支付佣金。

具体要看你和中介公司签订的《居间协议》对于佣金的支付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明确约定若因为购房者原因导致交易未能完成,购房者仍要支付佣金的话,那在法律上,中介公司有权利向你索要佣金。但实践操作上,律师建议可以和中介公司进行协商,适当降低佣金,一般情况下,中介也会考虑交易并未实际完成,有可能会降低佣金。

回复时间:2017-03-01 09:50:44 回复律师:金牌大律师 咨询热线:021-5877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