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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5年10月购买了上海一套期房,当时只是去售楼处看看也没有打算买,因为我还不够资格,业务员问我是否要买房,我说我社保还差几个月才能购买,要到2016年3月30号才够资格买房,业务员听我这么一说立马回复我可以购买,期房要到2017年7月30号前交房,让我先签预售合同付个首付款,到2016年3月30来重签合同即可,于是我回家商量后决定买下了,到了2016年3月30号我去签合同,售楼处说我限购了25号出台新政策社保要满5年,之后等了几个月开发商打电话让我全款付完就可以,我也着急要这个套房子于是我就凑钱付了全款,2017年6月21号收到开发商寄来的交房通知书2017年6月24号顺利的拿到房子现在已经在装修,目前我是肯定办不到产证,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再说现在房价也张了一倍,我很担心开发商卖完房子注销公司,更是担心后面会发生一系列对我不利的事,我该怎么办?还是不要管它就住着到我社保满5年再去办产证?万分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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