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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后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因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离开公司,不受提前一个月通知限制。你公司做法是不妥的,无权扣罚你半个月工资。你可以向所在区劳动监察投诉或依法提出劳动仲裁,维护你的权益。

回复时间:2014-11-20 11:06:06 回复律师:金牌大律师 咨询热线:021-58773177

您好,你可以追究他票据责任,但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行使的,票据权利消灭。”即你只有在六个月内,才能用支票行使追索权,起诉要求获得相当于票面价值的金额。而你所持支票签发至之日起至起诉时已超过六个月,则票据权利已经消灭,故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当然,这并不等于你不能获得救济,因为票据法第十八条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即你可以以借款合同为依据,要求其还款并承担支付逾期利息,但与票据追索权诉讼相比,你的举证责任明显加重,前者直接凭票付款,不管事由;后者必须举证证明与其存在借款合同关系,转账凭证等,只有证据充分才能胜诉。

回复时间:2014-11-19 10:45:34 回复律师:金牌大律师 咨询热线:021-58773177

您好!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 你父母出资帮你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2014-11-19 09:31:08 回复律师:金牌大律师 咨询热线:021-58773177